第一章 比賽制度
- 每回合2分鐘
- 回合間休息1分鐘
- 共3回合制
- 採10分制
第二章 合法攻擊範圍
- 僅可使用拳套正面攻擊
- 可攻擊頭部正面與側面
- 可攻擊身體前側腰帶以上
第三章 禁止行為
- 攻擊禁區
- 後腦、後頸
- 咽喉
- 脊椎、背部、腎臟
- 下襠
- 膝蓋
- 雙耳
- 腰帶以下部位
- 技術性犯規
- 擒抱不放
- 絆倒對手
- 推人、壓人
- 使用手心、手腕、手肘、前臂攻擊
- 攻擊倒地或正在起身的對手
- 行為犯規
- 吐口水或吐痰
- 故意吐出護齒
- 抓繩或利用繩反彈攻擊
- 轉身背對逃避攻擊
- 消極比賽不出拳
第四章 擊倒與終止規則
- 被擊倒後裁判進行10秒讀秒
- 一回合內被讀秒2次可終止比賽
- 全場累計被讀秒3次可終止比賽
- 無防禦能力時可立即終止
- 明顯失去意識時可立即終止
- 單方面壓制時可立即終止
第五章 裁判權限
- 裁判可進行警告
- 裁判可扣分
- 裁判可判定失格
- 裁判可終止比賽
第六章 勝負判定
- 擊倒無法起身為擊倒勝
- 裁判終止為技術擊倒勝
- 三位裁判評分決定判定勝
- 分數相同為平手
- 嚴重犯規為失格
第七章 選手裝備規範
- 必須配戴拳擊手套
- 必須配戴護齒
- 必須配戴護襠
- 禁止配戴珠寶、項鍊、戒指
第八章 安全與醫療規則
- 因擊倒或頭部重擊終止比賽者6個月內不得參賽
- 醫護人員可建議終止比賽
- 裁判可依安全原則隨時中止比賽